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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审价收费风险 审计,求教,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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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01290475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我是甲地契位,在河北这边有个工程,因为是国有项目需经审计,这边的审计费是由咨询方收费的,但是结算审计又怕施工单位瞎报,这样的话审核用度多我们付的用度就越多,有没有制约施工单位瞎报的本地或者类似的国家文件 求教 谢谢了!
共 6 条 普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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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46475032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9  举报
合同中约定“工程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审计,并经财政评审或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承包人提交的结算书应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不得高估冒算和随意增减申报数量。经审计审核审减金额超过10%,则由承包人承担审减额的审计费用。该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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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13625842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9  举报
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你应该与审计方约定最高和最低收费额,不能完全按审减审增费用的比率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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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55462984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9  举报
一楼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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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30011602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9  举报
你好,作为审计方我们是根据施工单位报上来的竣工图、变更、签证、和合同、投标文件进行审计,一切是以合同为依据,对现场的变更、签证、洽商等等都是需要甲方和监理签字盖章认可后方可有效,不然是不会给施工单位走结算的,施工单位报的不合理的项目审计方一定会扣除,因为甲方和审计也要签订合同,每年审计部门的工程有可能还要省审计厅进行已完工程二次审计以判断是否有和施工单位串通的可能,这将受到法律制裁的。国有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审计,并经财政评审或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承包人提交的结算书应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不得高估冒算和随意增减申报数量。经审计审核审减金额超过10%,则由承包人承担审减额的审计费用。该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不另行通知”,审计的收费是以施工单位报的竣工结算造价减去审计单位的竣工结算造价的差值的百分比收取费用。例如施工单位报了1000万,审计单位最后审定的结算是700万,那么审计的费用就是(1000-700)*费率数,费率是甲方同审计签合同是定的。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及所需结算资料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及所需结算资料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及所需结算资料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及所需结算资料 一、竣工结算审计的具体程序是: (一)先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包括设计变更及增加项目)。 (二)将施工单位已编制完整的结算书交本项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由监理工程师写出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按审查后意见调整工程结算书,双方签章确认。 (三)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整的结算书进行复核并予以签字确认。 (四)工程结算书及有关资料移交合同造价管理处,由合同造价管理处进行复核后报主管主任。 (五)经主管主任认同,由合同造价管理处送达已确定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审查,由中介机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写出审查意见及造价调整书。 (六)将审核后的竣工结算资料配合计划财务处上报省财政评审中心审计,以此审计后的工程结算作为最终工程结算,并依此作为与施工单位清算工程款的依据。 二、 审计工程结算必备的资料 (一)竣工图纸; (二)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 (三)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复印件; (五)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设计变更(包括增减工程项目); (七)甲供材料设备出库单; (八)经认质认价小组签认的“主材价格表”; (九)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 (十)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及答疑文件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竣工结算书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规范》第16.5.1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承发包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一般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跨年施工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人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按规定办理。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不仅是核定工程造价的依据,而且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的依据,更是承包商最终利益的体现。为此,竣工结算涉及到了业主、承包商双方的经济利益,势必双方都会以法律为准绳、合同为依据、定额为基础、事实为根据,据理力争,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分歧纠纷。怎样才能避免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结算中的分歧纠纷呢?笔者结合工作中的体会谈一些想法。   一、工程结算中可能产生分歧纠纷的起因   1、工程项目招技标过程不规范按照我国有关建设政策法规要求,招投标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合理选择价优质高的施工单位。有些业主违反国家有关建设政策法规,擅自采取私下议标并提出如带资或垫资等一些苛刻条件。而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单位为承揽到工程不得以而违心承诺。由于业主在一期工程中拖欠了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直接指定承包商或分包商,更有甚者搞假招标,给将来的工程竣工结算埋下了隐患。   2、合同管理观念淡薄。如今的市场经济,就是法律经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法定性文件,各方应予高度重视。在起草合同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合同管理人员共同斟酌确定合同的内容、条款、细则,但有些单位重视不够,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合同管理人员很少参与合同的起草,而是由某些领导直接操纵,以谋取某些利益。施工合同的重要之一就是工程造价,合同中的诸多条款最终都要反映和表现为工程造价,从这种意义上讲,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就是对工程造价的管理。   3、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不完善。建设工程开工前的“五通一平”即路通、水通、电通、气通、通讯通,通常应由业主来完成。目前,相当一部分建设工程在承包商正式进入施工现场时,“五通一平”条件不具备,业主只好委托承包商全部或部分完成,而双方又未正式签定书面协议或合同,只有业主的口头承诺,给今后的工程结算埋下隐患。   4、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工程在建设期间,业主与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势必要发生一系列的工作关系。不论哪一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不规范行为都会影响到工程今后的结算。如业主办事程序繁琐、效率低下,施工单位呈报的有关工程事宜不能及时得到反馈,而施工单位又不敢随意耽搁工期,造成工程量的变化;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若其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签字不及时,引起变化的工程量就缺乏结算的依据,待工程结算时再进行补充,容易引起意见分歧。   二、针对可能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1、严格规范招投标、承发包程序。要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市场行为,选择优质优价的施工队伍,并严格工程分包,严禁工程转包。   2、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意识。在起草工程合同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卡合同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逐字逐句地推敲合同各项条款,不留缺口,做到业主与承包商责、权、利分明,为今后工程竣工结算打下良好的基础。   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五通一平”的条件,即使业主委托给施工单位来完成,也要履行必要的手续即签定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给承包商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为今后工程竣工结算创造一个良好的基础。   4、在工程建设中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到原材料不合格,决不允许用不动声色工程建设中;上道工序不经验收合格,决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尤其是存在作业衔接两个不同的承包商施工的工序)。努力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执行程序,签字手续要及时办理并且要齐全合法。当工程结算发生分歧纠纷时,业主与承包商要心平气和、有理有据地通过协商、调解、直至仲裁或起诉进行解决。由于建设工程的周期较长,涉及面较广,干扰因素复杂多变,施工内容繁杂多样,因而暗藏的工程结算分歧纠纷随处都有,必须引起我们大家足够的重视并去避免,让各方的利益都能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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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5636601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9  举报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是有的是这样再审计之前与施工单位说清楚,审下来造价超过报价15%,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楼层: 6
回答人:0918404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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