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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工程机械台班 现场,我们,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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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48571106 - 学 徒 1级  举报  
我方在开挖管线土方时,由于现场劳动面有限,导致现场全部土方外运暂存,总土方量为8000m3,因为我们向甲方签订的合同中是按现场有存土条件考虑的,并且产生了台班用度,由装载机装车,再由运输车外运至场外,运距不到1km,我们在签订合同内的预算中,有关于挖土方和运土方的定额单价,如:挖土方6.68元/m3;运土方7.62元/m3,我们向甲方报的洽商记录产生的用度:6.68*8000*2+7.62*8000*2=228800元,请问这样报给甲方,合理吗?我想请教一下老师!如果一致理,麻烦老师援助解答一下。
共 2 条 普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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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80313694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6.68*8000*2+7.62*8000*2=228800元,这种报价方法是不合理的,应该挖是挖,运是运.不能总价乘2
楼层: 2
回答人:40832645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符合合同要求因此的2次转运,必须要按约定定额单价乘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