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工程造价管理 > 纠纷及法规 > 提问

关于分包结算的税金问题 关于,我们,承包

已解决  --    --  3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提问人:74748864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我们是承包方,在jiang西承包了个工程,分包结算开fapiao时得知从2014年9月开始要按质料费的3%收取税金交到国税。但我们对业主的结算税金依然是凭据3.413%计的。上网查jiang西造价网只有2011年的《关于调解jiang西省建设工程用度定额税金组成和税金计取准则的通知》(赣建价[2011]12号),无新的政策通知。那么由此特别孕育产生的税金应如何解决呢?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1162752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15 22:48:00  举报
增加税收属于政策性收费,应该由建设单位包袱,具体如何处理应咨询本地造价管理部分。中国最佳造价交流网站,致力于建设专为造价同行服务的自由交流家园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
共 3 条 普通回答
楼层: 2
回答人:43837676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16 2:25:00  举报
这个应该是承包方承担了。这个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是属于不可预见的
楼层: 3
回答人:8743976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16 5:08:00  举报
如果没有省级造价部门的文件,就只能按照合同来结算,别无他法
楼层: 4
回答人:7472134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16 10:40:00  举报

回答:应该是承包方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