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栋楼的基础接纳管桩,地下室二层,但两楼接纳连廊方法连接,连廊处无地下室。两栋楼施工工期差别,且连廊与楼连接处未设置沉降缝。现在纠结的是,这个施工缝该怎么留?是留在连廊主梁的1/3,还是请设计增加沉降缝?施工单位已经在地下室的位置(即支座位置)把钢筋断开,理由是深基础与浅基础需分段施工中国最佳造价交流网站,致力于建设专为造价同行服务的自由交流家园
请列位大神支个招,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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