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工程造价管理 > 工程合同 > 提问

钢板桩的计算 钢板,办法,合同

已解决  --    --  1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提问人:00315650 - 泥土工 2级  举报  
请问:支护钢板桩应列入办法项目中计算还是列入分局部项中计算(钢板桩不属工程实体,但为桩工程)? 建筑问答网永远以提供国内外最新、最好、最快的造价专业资讯为目标类似地下室水泥搅拌桩(支护桩)、锚杆、支撑梁、冠梁等作用在于挖地下室土方时起支护作用,不属工程实体(支护工程),是否应列入分局部项计算?若钢板桩支护属于办法用度,那么当单价包干合同或总价包干合同办法费包干时,若由于土质差,导致施工挖土方需接纳钢板桩支护时,以什么理由增加钢板桩支护办法用度?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3744763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7/24 12:31:00  举报
钢板桩支护属于办法用度,那么当单价包干合同或总价包干合同办法费包干时,若由于土质差,导致施工挖土方需接纳钢板桩支护时,以什么理由增加钢板桩支护办法用度?以实际土质与地质申报不相符为理由。如果这样的话,那 包干是不是没什么意义了? 不是没有意义,是否需要增补什么合同之类的资料?也可以。上面的支护工程应该列为办法项目。预算时没有地质申报 就以预算时没有地质申报对土质没有要领确认,才在实际施工时要增加钢板桩用度。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
共 1 条 普通回答
楼层: 2
回答人:0442532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7/24 20:17:00  举报
要按实际的施工量计算并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