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合同关于包干的描述或清单的描述,如果有“不因其他任何因素调解该项报价”等类似语句,那么就不克调解或补签证。如果描述有活口,那么可以依据国标清单条款及合同刚正、危害分担的原则,归于政策危害,增加的用度由甲方包袱 建筑问答网永远以提供国内外最新、最好、最快的造价专业资讯为目标
因为广州市市建委新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图集,原来2米高的围墙需加高到2.5米,请问这加高部分的费用是算在原来投标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里头,还是算因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要重新计价取费
个人理解,围墙肯定是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一部分,不能因为新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图集,就可以修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系数或要求按变更处理,没有依据
这个应该属于不可抗力增加的费用,原投标时未考虑,中标后增加,应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