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超欠挖控制的说明超欠挖控制5.3.1 应严格控制欠挖,当岩层完整、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 内不大于0.1m2)欠挖,但其隆超量不得大于5cm。拱、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