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提供的清单中土方及垃圾的工程量远远小于现场的实际工程量, 这个工程量不克修改的;但是应该在答疑的时候向招标方提出;
图中是合同文本中的有关条款,这种情况的意思是务必在答疑的时候提出过相关问题才可以呀;如果答疑的时候没有提出,但是工程量误差及占总造价的比例都满足条款要求,可以要求甲方变动清单工程量 呀;
该项目已经中标,但是招标方提供的清单中土方及垃圾的工程量远远小于现场的实际工程量,请问这个工程量还能修改么?图中是合同文本中的有关条款,这种情况的意思是必须在答疑的时候提出过相关问题才可以么?如果答疑的时候没有提出,但是工程量误差及占总造价的比例都满足条款要求,可以要求甲方更改清单工程量么?求各位大牛解答
看你们的合同条款是不予调整的,有异议的应在答疑时间进行提出,不提出的视为你们已经认可的。看如下条款规定
合同文本中的有关条款,这种情况的意思是必须在答疑的时候提出过相关问题才可以么?是的,既然合同要求就必须在答疑时提出。
这个要看增加的这部分量是甲方按图纸计算错误,还是超出图纸范围,按图施工开挖后增加的不确定因素。如果是后者,可以根据合同里面有关变更,签证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情况结算时应该是可以调整的。
看你合同条款,应该是不能改工程量的,可以找一些其他的原因,去签证了
必须提出。
按照我对你们合同的理解可以更改工程量,实际量找甲方签证,和他们提供的数量超过3%的话调整超过的部分,假如他给的是1000方,实际是1500方,那么最后的结算量应该是1500-1000*3%=1470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