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所在的工地,由于独立柱基础基坑开挖时,由于部分基坑岩石较破碎,设计认为需要挖至完整岩体(即持力层),所以施工单位开挖时基坑标高比原标高下降,这样即要增加石方开挖量和基础的混凝土量、钢筋量,
但现在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单上,将验槽记录里面基坑侧面超过定额工作面的工程量都计算在里面,要求索赔,请问做为甲方,该如何审核此部分工程量?
我个人的认为是只承认高度部分的超挖量,宽度和长度部分的量不给予索赔
想请教高手这样怎么做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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