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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如何计取 费率,局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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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98472903 - 学 徒 1级  举报  
年老,您好。今天我发的一下的这个问题,合同条款:双方依据2005定额计取,装饰工程综合费率26%,安置工程综合费率190%,其中装饰工程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数,安置工程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数,所有价差只取税金。 现在甲方给装饰的税金是:税金=动态调解*费率 给的我们?是否合理? 您的回答和上面那位年老有点区别,我其时没有接纳,但是我觉得您的回答应该合理一些 能帮小弟解释一下吗? (动态调解=人材机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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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57825152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4 12:02:00  举报
凭据表述情况应该视为合同条款中的装饰工程综合费率以及安置工程中的综合费率计取中是包括了税金局部费率在内的,这是其一。因为没有再单独表述税金的计算费率。 其二是合同约定表述中明确了‘所有价差只记取税金’。因此价差局部即视为‘动态调解’,这局部乘以税金费率即得出价差局部的税金。这也是对的。 综合以上,前者综合费率中的税金费率局部再加上价差局部的税金计取,最终的税金仍然是全额费率考虑并计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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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83354732 - 学 徒 1级 - 提交时间:2013/5/4 21:34:00  举报
正确的计算方式,是按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算基础计算税金,因为缴纳税金也是这样计算的,甲方的计算方法与实际缴纳是有冲突,但作为施工方同意也未偿不可,施工方为此要垫付税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