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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将属于总包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内容分包,总包单位如何索赔 投标,合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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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53321040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我总包单位通过招标投标与建设单位签署了施工合同,并治理了建设手续,缴纳了所应缴纳的全部用度。招投标及合同约定接纳工程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把空调、消防、幕墙、塑钢窗以及电线、电缆、配电设备、桥架等建筑质料统一由甲方进行分包、提供。在上述情况下,施工单位如何进行索赔,索赔的依据是什么?请列位同行赐与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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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3164198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16 6:55:00  举报
我总包单位通过招标、投标与建设单位签署了施工合同,并治理了建设手续,缴纳了所应缴纳的全部用度。招投标及合同约定接纳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把空调、消防、幕墙、塑钢窗以及电线、电缆、配电设备、桥架等建筑质料统一由甲方进行分包、提供。在上述情况下,施工单位如何进行索赔,索赔的依据是什么?一般甲方既然把工程给了总包 甲方是不克再发包的 违反了合同 属于违约既然甲方再分包 甲乙双方还要合作 可以要求甲方 给管理配合费 及这局部在你们投标的时候做出的优惠等-------------------在投标做出的优惠如何理解?好比投标的时候我是整体考虑优惠100万,这优惠的100万有可能放到这些项目里面来了 要把这些优惠要回来,曾经我们就有要回来的案例,----------管理配合费与总包办事费是一个观点吗?总包办事费可以理解为管理费配合费是单独的 好比他们使用你的一些东西 管理费不包括此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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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29470007 - 学 徒 1级 - 提交时间:2013/5/16 14:26:00  举报
这个很正常~ 在投标时候把分包的工程价降低,自己做的抬高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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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81427302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16 23:17:00  举报
你上述说的情况不全是“工程分包”,有部分材料有建设单位供应。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工程不能分包,材料不能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条款,那是不能进行索赔的。因为,分包工程和建设单位供应材料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总包单位可以记取“总包服务费”,“材料采购、保管费”的一部分费用。
楼层: 4
回答人:64230094 - 学 徒 1级 - 提交时间:2013/5/17 0:23:00  举报
答:原则上建设单位不应在分包,但这种现象经常出现,投标时就应考虑到。问题出现了要提出要有配合费,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按分包专业造价各给2%的配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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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42624574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17 3:39:00  举报
如果招标文件及合同已明确这些材料及设备有甲方供应,按投标标文件计取总包服务费。若投标文件未计取总包服务费,就只有吃哑巴亏。如果招标文件及合同未明确这西材料及设备有甲方供应,可以拒绝甲方供应,除非达成协议,可以提出按投标降价比例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