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工程造价管理 > 工程招标 > 提问

窝工起止时间该如何判断 日期,应该,你们

已解决  --    --  1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提问人:50783365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我司有一工程,因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我司于10年4月2日发函于甲方,甲方于4月9日发函通知我司停工,待6月2日双方谈判复工,就停工期间用度的赔偿双方意见一致,甲方认为窝工时间应从4月2日算至4月9日即为7天,甲方认为如果乙方要求窝工时间10天或其他天数,那么停工的日期就要相应的后延,请问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70088970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8 6:10:00  举报
首先你要正确理解甲乙双方发函的日期是否就是停工的日期,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双方发函的日期不一定是停工的日期。如果你们双方的发函日期就是停工的开始日,那么你们双方在停工起始日期上就孕育产生了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以甲方签发或批准的停、复工日期为准,我认为你们的停窝工时间应该从10年4月9日至6月2日共55天。 其次因甲方未定时支付工程款,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乙方应该提出索赔的理由、起止时间及内容等。 以后你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哦!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
共 1 条 普通回答
楼层: 2
回答人:15160654 - 学 徒 1级 - 提交时间:2013/5/8 8:19:00  举报
甲方认为窝工时间应从4月2日算至4月9日即为7天,是对的。甲方已经下达停工令,乙方不应该在那待工,应该转移进行别的工程施工。如果复工,要计取机构转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