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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亿元002 - 学 徒 1级  举报  
请问一下,我公司在结算时遇到了一个问题,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市政9.26活动,合同工期为9.26工程外貌结束,因工程的特殊性边设计边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图纸跟不上施工进度,耽误了不少时间,急急忙忙外貌基本完成,室内包括回填土都没来得及施工,室外台阶都是临时摆设,待9.26后再重新施工,而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最终工期按合理工期计算,按照定额工期属三层以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应为205天,审计认为此定额工期不适用,请问题本工程框架二层,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工期就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