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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投标合同中“追诉”的理解。 保修,招标,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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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2385197 - 泥土工 2级  举报  
8. 质量保修金的支授予返还:8.1、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5%。8.2、在保修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应在接到通知3日内进行保修,不然,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班组代为维修,且孕育产生的一切用度在投标人保修金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若维修用度超出投标人保修金,招标人保存追诉的权利。主要是两个:1 追诉其在工程合同中的界说是什么?2 追诉这个执法行动指得是是招标对投标,还是投标对招标?(一直感触文件写错了,应该是投标人保存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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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13349107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1 追诉其在工程合同中的定义是什么?2 追诉这个法律动作指得是是招标对投标,还是投标对招标?(一直感觉文件写错了,应该是投标人保留追诉)追诉=追究拆讼,是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权利。如果招标人不付款投标人可以追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