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专业造价 > 材料价格 > 提问

山东有材料调差价的政府性文件吗? 价格,工程,承包

已解决  --    --  2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提问人:36999329 - 泥土工 2级  举报  
山东有质料调差价的政策性文件吗?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66830291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1/15 13:15:00  举报
08年通告了一个,因为钢材突然涨价的。鲁建标字[2008]27号关于加强工程建设质料价格危害控制的意见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建设市场秩序,合理降低工程建设质料价格异常颠簸带来的危害,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凭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要领》(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要领》(财建[2004]369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要领》(鲁建发[2002]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质料价格颠簸的因素,增强危害防备意识,明确主要质料包括的范畴,并合理约定主要质料价格颠簸的危害幅度及超过幅度后的调解要领,配合分担主要质料价格颠簸造成的危害,保险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固订价格合同,且合同中未对证料价格危害幅度以及调解要领进行约定或约定不具体的,发承包双方应凭据以下原则进行协商、调解,并签订增补条款或增补合同。 1.调解的范畴限定于主要质料。主要质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例较高的质料,包括的范畴以合同约定为准,当合同未对主要质料范畴进行明确约定时,则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砂浆、砂子、碎石、保温质料、防水质料、面砖、石材、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灯具、卫生洁具、散热器等。 (2)单种质料合价占单位工程中分专业工程造价(如土建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置工程造价等)的比例在1%及以上的质料。 (3)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主要质料种类。 2.主要质料价格产生颠簸时,颠簸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包袱或受益;颠簸幅度超过±5%的,其超过局部的价差由发包人包袱或受益。 3.主要质料价差的计算:价差为施工期质料加权平均价格与合同签订时双方确认的质料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质料加权平均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质料加权平均价格=∑(某种质料每期实际使用量×当期质料价格)/同种质料总用量 当期质料价格应以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告的质料价格为基准。如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当期未通告质料价格信息的,或质料价格信息中未包括的质料,以发承包双方参照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认的质料价格为准。 三、发承包双方在固订价格合同中已约定危害包关连数的,当质料价格颠簸幅度超出合同约定的质料价格危害系数时,质料价格上涨的,其价差由发包人包袱;质料价格下降的,其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四、本意见二、三款中计取的质料价差只能作为计算有关规费和税金的基础,不得计取其他用度。五、未接纳固订价格合同的工程,其质料的价格随市场转变,按合同中约定的要领计算质料价差。 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产生的质料价格上涨价差由发包人包袱,延误期间产生的质料价格下降价差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产生的质料价格上涨价差由承包人包袱,延误期间产生的质料价格下降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七、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质料款项的,质料价格上涨价差由发包人包袱。 八、对发承包双方提出争议的质料价格,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遵循客观刚正的原则,予以调解。 九、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积极跟踪市场,适时通告质料价格信息。当工程建设质料价格转变幅度较大时,应及时通告预警信息,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引导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十、2008年新开工的工程,以及2008年1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本意见执行,但本意见下发之日前已治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解。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
共 2 条 普通回答
楼层: 2
回答人:1579344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1/15 21:16:00  举报
这个你上你们当地的造价网站上看有相关的文件吗
楼层: 3
回答人:6629265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1/16 5:18:00  举报
山东有材料调差价的政策性文件吗?---没见过---材料都是选择现行市场价的。